中牟县中小学防雷安全隐患整改治理被列入县政府1号挂牌督办事项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0/7/30 点击次数:142次
近日,中牟县政府安委会下发了《中牟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对重大事故隐患实行挂牌督办的通知》(牟安委[2010]12号),该文件列出了全县17项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事故隐患,其中“部分学校、幼儿园无防雷装置”被列入1号重大事故隐患政府挂牌督办事项。文件要求,对17项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治理实行“政府挂牌、领导包案、部门督办、社会监督”制度。全县中小学、幼儿园防雷安全隐患治理责任单位是各乡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教体局、气象局。整改时限是2011年12月31日。这一举措为全县下一步中小学防雷隐患治理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和组织保证。(李敏)